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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部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4-05-15 12:45 点击数:

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相关规定和学生部《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结合我部实际,拟定我部 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具体如下:

一、参评条件

1、 2024年艺术学部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5、参评学生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发表论文署名的作者单位须为深圳大学艺术学部(可含美术与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文化产业研究院,申请人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核心期刊参考CSSCI、CSSCI扩展版及北大核心期刊目录;

2)在非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发表论文署名的作者单位须为深圳大学艺术学部(可含美术与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文化产业研究院,申请人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3)获得发明/实用/外观新型专利【申请人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4)在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参赛获奖等级以获奖证书主办单位加盖公章为依据,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5)曾获得国家奖学金腾讯创新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或荔研优学奖学金;

6)获得多项社会工作表彰,其它有特殊贡献或者有突出贡献的。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结合年度预算及各学院拟毕业生人数分配名额,艺术学部共计11人;鉴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指标专业分配实际情况,经综合考量学部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分配名额共计15人。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及学部自设名额,原则上兼顾学科均衡,现按专业人数分配如下:

校级:艺术学理论1人,音乐与舞蹈学1人,戏剧与影视学1人,美术学1人,设计学1人,艺术设计6人。

学部级:艺术学理论1人,音乐与舞蹈学1人,戏剧与影视学1人,美术学1人,设计学2人,艺术设计9人。

请注意:

1、若本专业内无符合资格且表现优秀的候选人,则由其他专业择优递补

2、若候选人未通过论文答辩,则有本专业顺延,如果本专业无符合资格的顺延候选人,则由其他专业则由递补;

3、若符合资格且表现优秀的候选人总数少于研究生院分配名额及学部自设名额,多余名额自动作废,宁缺毋滥。

三、评审规则

1、其它特殊贡献、突出贡献的情形由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

2、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人,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审推荐名额内,兼顾学业、科研、竞赛及学生工作等,根据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和本规则相关要求择优确定。同等条件下,向学业、科研、社会工作综合表现突出的参评者倾斜。

3、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与学部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不可同时兼得,学部将根据申请情况按“校级”、“学部级”依次进行通评。申报者只需提交一份申请即可,若未评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自动降档至学部级参评。

四、评选日程

1、5月14-15日:学部成立评审委员会(附件1);

2、 5月15日上午8:00—5月17日下午17:00: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究生服务—奖学金管理模块(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进行申请,申请后请填报班长通知的材料收集问卷截止时间为5月20日晚上22点之前,逾期不予采纳。请注意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7日下午17点,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特别说明:艺术学理论专业由杨玉凤老师负责,由文化产业研究院自行评选,所有材料请按要求单独填写相关问卷。其他专业由苏铭泽老师统一组织评选。

3、5月20日-5月27日:学部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部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选细则拟定《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校级,附件2)、《深圳大学艺术学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学部级,附件3)《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情况总结》(附件4),经部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后,将附件2与附件4上报学生部。

4、 5月28日后:学生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确定获选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参评材料获得时限为20219月1日—20245月16日。

2、核心期刊参考目录可参照以下路径检索:图书馆主页-服务-查收查引-检索指引。网址http://www.lib.szu.edu.cn/?action-viewnews-itemid-3990

4、申报者需按评选日程按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认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5、团体参赛证书或专利认定参照论文发表要求。如有特殊贡献,需由主办单位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文件,并由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采纳。

6、若论文尚未刊印,需提供论文录用通知书,由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采纳。

7、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附件8)和学生部《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进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办公电话:26558937  

办公地点:致艺楼L7-206



        深圳大学艺术学部

2024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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