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2010--2011学年度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只受理2009、2010级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二)对所申请转入的院系、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和志向;
(三)2009级学生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含2.5);
2010级学生先行报名参考。
(四)本学期末成绩公布后,所有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5以上(含2.5)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 按照招生有关规定,体育类、音乐和美术类等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三、 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四、 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对申请转入的院系、专业有详细的了解,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
五、 在转专业实施过程中,学生仍须按原选课计划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
六、 今后转专业考试均安排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期中后和二年级第一学期期中后举行。
七、 本通知与《深圳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
八、 《2010-2011学年度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年11月22 日
2010--2011学年度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下载:
11229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