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火车票优惠卡的充值及补办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条件: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往返的学生。按铁道部规定,学生火车票优惠仅限寒暑假,其他时间不享受硬座票价半价优惠。
二、 若因父母调动工作而变动乘车区间者,必须把父母所在新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原件和户口复印件交到教务处。
三、 火车票优惠卡发放时内已充有4次优惠,以后每学年充值一次,每次充值加充4次优惠,上学年优惠有剩余次数的将被覆盖。2010级学生的火车票优惠卡内已充有4次优惠,此次无需充值。
四、 本学年火车票优惠卡充值的时间为11月22~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到办公楼219-9室办理。
五、 因遗失、损坏需补办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于11月22~26日上述时间到办公楼219-9室办理。
六、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使用注意事项
1、优惠卡必须粘贴在学生证内页上;
2、粘贴后(无论正斜)严禁揭下重贴,否则作废;
3、使用时要注意保持干燥、防磁;
4、不要折叠优惠卡成锐角;
5、购票时学生证不能夹带其它非接触式IC卡。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