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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艺术设计学院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09-20 00:00 点击数:
发布: 日期:2012年04月28日 点击:601次 
一、申请修读的时间、条件、申请提交材料及程序

1.申请学生应在大学入学后第四学期的第9周,向艺术设计学院(文科楼2623-2室)提出申请。

2.申请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主修专业1—3学期所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3.0以上。(必修课程不能挂科)

3.申请学生必须具备掌握基础素描、基础色彩、速写的绘画能力。

4.申请学生上网下载相关申请表格(校主页-教务信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并填齐相关信息,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名并盖公章。

5.申请学生应提交的材料:所在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表格、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1-3学期分学期成绩单。

6.经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于第四学期第14周左右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二、对申请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的要求

1、成功申请我院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可在我院网页上查看或下载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深大主页-院系设置-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园地—教学计划),并按照本专业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一览表中的课程修读学分。

2.所修专业的课程在教学计划中若注明是“必修”的课程则必须修读,其余的可任意选修。所学课程应在艺术设计学院开设的课程范围内修读。

3.按照学校的规定,辅修课程至少修满20个学分,双专业课程至少修满50个学分;双学位课程至少修满50个学分和毕业论文10个学分,一共应修满60个学分,才可获得相应的证书或学位。

4.凡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与其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教学要求也相同的,可不必重复修读该课程,但所缺学分可用该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其他课程的学分补足。

5.申请学生自被批准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后,所有课程不允许申请免听。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20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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