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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级上交实习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2 00:00 点击数:
发布:教务室 日期:2007年10月25日 点击:924次 
为了规范本科学生专业实习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实习质量稳步提高,教务处现就本科学生专业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管理文件
  (一)专业实习大纲(附件1)
    实习大纲请于实习开始前半个月报交教务处。
  (二)深圳大学实习计划安排表(附件2)
    1.实习计划安排的依据为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类别指专业实习和认识实习;
    3.此表于每学期实习开始前半个月报交教务处。
  (三)学生专业实习报告(附件3)
    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要求填写《深圳大学实习报告》,由班长统一收齐,交学院教务室保存。
  (四)深圳大学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附件4)
    此表由各实习单位填写,学院负责把表格分发到各实习单位,一个实习点一份,并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统一交至教务室。
  (五)实习总结
    1.各实习带队(指导)教师于实习结束后完成本实习点实习工作总结,每实习点一份,实习带队教师签字,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交至学院教务室。
    2.学院完成本院实习工作总结(附件5),每专业一份,主管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交至教务处。
  (六)深圳大学学生实习情况登记表
    实习结束后,学生填写《深圳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实习情况登记表》,由实习单位、学院分别签署意见和盖章后由学院统一归档。  

(七)实习相关图片
    主要为反映学生实习情况的照片,约20-50张,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以光盘形式交至教务室。
       以上要求上交的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至教务室2620。安排在暑假进行的专业实习,材料上交时间可顺延至九月份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
    特此通知。

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室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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