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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学生提交专业实习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1 00:00 点击数:
 

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通知及我院2013级学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专业实习为学生的基本实践课程(必修),每位同学需完成4周的实习并提交相关材料方可取得相应的3个实践必修学分。学生专业实习一般在暑期进行,由各系安排或自主实习。

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向学院教务室提交以下材料:


1. 深圳大学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附件一)

此表由各实习单位填写,一个实习点一份

2. 实习相关图片

主要为反映学生实习情况的照片,每人3-5张,以光盘形式提交

3.学生专业实习报告(附件二)

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要求每人填写一份《深圳大学实习报告》,班长收齐后交带队老师或班主任评分后交教务室

4.深圳大学学生实习情况登记表(附件三)

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要求每人填写一份《深圳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实习情况登记表》,实习单位填写意见盖章,班长收齐后和《深圳大学实习报告》一并交带队老师或班主任评分,最后交教务室

请各班收齐以上材料后,于916日前交至文科楼2623-3学院教务室。如有疑问请向教务室咨询:26558652.

 

附件下载:实习用表.rar

艺术设计学院

20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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