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院现公布2017届第二批本科毕业审核结论名单,详见附件。
其余学生如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但所获得学分数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总学分的80%,其毕业审核结论为结业;如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所获学分不符合结业 要求的,其毕业审核结论为肄业。
按学校规定,结业生应在结业后一年内回校重修,申请重修时间为每学期选课系统开放时间,届时学生到办公楼教务处学籍室237处办理。重修合格者,可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申请换发毕业证。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一年内不回校重修的,或重修不合格者,不予换发毕业证书。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教务室0755-2655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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