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6级学生需在学习期间完成“假期实践”(含“假期见闻”)的必修实践内容。如未获得学分,将无法授予学士学位和毕业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假期实践”(含“假期见闻”)共2个学分。
(1)学生在1、2年级各完成一次假期实践,每次应不少于7天(可含调查策划时间),共2次。可利用暑期或周末进行实践活动。
(2)假期实践既可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校团委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也可自行参与社会各类服务或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可与本专业无关。目的旨在加强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学生在每次实践后,填写《深圳大学学生假期实践考核表》(附件1),并根据假期实践所获得的感悟、体会、或调查,独立完成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假期见闻。
(5)学生完成假期见闻后,根据《上传假期见闻的方法》(见附件2)在指定平台上传假期见闻文档。
以上材料上交时间: 《假期见闻》的电子文件由学生本人于2017年9月11日前上传至指定路径(见附件2),上传后学院将统一安排评阅。
“假期实践”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团委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严格杜绝抄袭与剽窃。凡有此现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核实后,取消学分,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附件:1.《深圳大学学生假期实践考核表》
2.《上传假期见闻的方法》
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6月26日
附件1:
深圳大学学生假期实践考核表
学院
|
|
姓名
|
|
学号
|
|
年级专业
|
|
实践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实践地点
(单位)
|
|
实
践
内
容
及
主
要
收
获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实
践
单
位
意
见
|
(含学生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及能力等)
(公章)
年 月 日
|
责
任
教
师
评
语
|
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团委)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实践内容及主要收获”一栏,若位置不够,可另附页;
2.“实践单位意见”一栏,由实践单位或活动组织单位填写并盖章。如单位无法盖章,可签署单位相关负责人、被采访人的姓名和职务,或活动组织单位如某班某社会实践组组长姓名。
3.“责任教师评语”、“学院(团委)意见”一栏,由学院统一填写。
附件二:
录入假期见闻
1. 进入深大内部网
2. 点击教务管理
3. 左侧进入“创新研究短课”管理系统
4. 输入校园卡号及密码
5. 选择假期见闻>上传文档
6. 操作-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