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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毕业生预征网上报名通知 发布: 日期:2011年05月23日 点击:369次

发布时间:2014-09-09 00:00 点击数:
学生部·2011-5-20 14:49:00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队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

 

一.征集对象

学历要求: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

性别要求:征集的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二.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

优先安排选拔使用: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补偿及代偿: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学制每学年最高补偿6000

升学考学优惠:退役后,参加政治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10,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就业安置优惠: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三.应届毕业生入伍详细流程

网上报名阶段:412日—712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然后自行打印。由学院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预审,在《预征登记表》上填写意见,并盖章后送到武装部。

初检初审阶段: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学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帐户或贷款银行。

 

咨询地点:武装部办公室(小球馆404

咨询电话:武装部:26536225老师、26535319老师、26535313 老师

                   招生就业办公室:26534509郑老师

 

      党委武装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更新于2011-5-20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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