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筹):
2010年参保年度新参保学生社保卡与医保费发票已由深圳市社保局送至我校。请各学院(部)于12月28日(周二)到学生处会议室(办公楼620-12房)领取。
因医保卡涉及到每一位参保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部)负责大学生医保工作的辅导员亲自领取,并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将卡发到参保学生手中。发卡时请认真做好签领工作。
学生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