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学生选课指南
(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
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选课安排如下:
一、选课时间
1.预选阶段:2008年12月29日11:00至2009年1月9日16:30。
2.选课确认阶段:2009年2月23日13:00至3月2日9:00。
3.剩余学位课程的补选阶段:2009年3月4日13:00至3月5日16:30。
选课结束后,请到选课系统中查询并打印本人的选课结果列表,作为今后查询依据。
二、选课地点
学生通过校园网的选课系统进行选课。学生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可在学校机房选课,亦可自行在任何一台连接校园网的计算机上进行。学校机房地址:文科楼H5-401和教学楼D座5楼。
三、选课方式
(一)、预选阶段:此阶段学生可对所有课程进行选择。此阶段选课时间不分先后,其中不同性质的课程,选课结果处理方式不同。
1、体育课:对1、2年级全体学生和3年级以上需补选体育课的学生(此部分学生需到教务处申请授权)开放,由学生自由选课,每位学生可预选两门,不限项目。预选的体育课之间允许时间冲突,但体育课不能与其他课程时间冲突。预选结束后由教务处根据学位数随机抽签。
2、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主选班级为“**”)的预选人数不设限定,学生应根据本专业的小课表,在与必修课不冲突的时间上选这些课程。预选结束后由教务处根据学位数按规则抽签。
3、专业必修课程(含计算机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程的限定学位数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主选学生(包括与主选班级一致专业的学生、此专业高年级重修的学生、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学位数,第二部分为非主选学生的学位数(即给外专业学生的学位数),提前修读的学生用外专业学位。预选时,两部分均不设人数限制,预选结束后由教务处根据学院的学位数进行有条件抽签。
4、公共必修课(不含计算机基础课)的限定学位数分两部分,主选学位和非主选学位,本学院学生用主选学位,外学院的学生用非主选学位,预选时选课人数不设限定,预选结束后由教务处抽签,根据学院的学位数进行有条件抽签。
5、本阶段不接受免听申请,课程冲突的选课在选课确认阶段申请免听。
具体抽签办法:
(1)体育课按先热后冷顺序由电脑随机抽签,3、4年级有一定的优先权,但
每门体育课3、4年级学生抽中数不超过5人,每人抽中门数不超过一门。体育课此阶段未抽中的学生可在选课确认阶段进行补选,学校保证每位学生均能选到体育课程。
(2)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课中给了外专业学生学位的课程的选课(学院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按学生级别进行抽签,级别越高,抽中的机会越大,一般情况下学生初始的抽签级别是一样的,但期末考试中选修课有缺考的学生抽签级别自动降低一级;抽签时若已抽中一门课程,在抽其他课程时该生的抽签级别降低一级。有先修后续要求的课程,已修完先修课程的学生后续课程抽签时有优先权,先修课程缺考的学生,其后续课程的选课将在选课确认阶段予以取消。 本专业低年级提前修读学生比其他专业的学生享有优先权。
(3)公共必修课抽签时若无外专业学位,只接收本学院的学生;若有外专业学位,分学位抽签。未抽中的学生可以在确认阶段补选本学院其他的相应课程。
(4)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抽签按学院上报的本专业和外专业学位数分别抽签,本专业(含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学生只享用本专业的学位,外专业的学生按公共选修课抽签原则进行抽签。本专业学生抽签时符合主选班级要求的学生享有优先权。未抽中的学生可以在第二、三阶段补选。
所有课程抽签结果于下学期注册日在选课系统中公布。
(二)、选课确认阶段:
体育课:没有满员的课程对所有对1、2年级全体学生和3年级以上需补选体育课的学生开放,满员为止。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为保证没有抽中签的主选学生能补选到其他老师的课程,没有满员的课程,不同的学生用不同的学位,主选学生用主选学位,没有班级限制,非主选学生用非主选学位,满员为止。
公共选修课:没有满员的课程对所有学生开放,先到先得,满员为止。
此阶段选课可选可退,并接受免听申请,免听课程不能超过3门,具体免听申请程序为:
(1)选课确认阶段按照选课系统的指示网上办理两门冲突课程中其中一门的免听申请。(2)在网上下载“免听申请表”(下载地址:主页---教务信息---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下学期第一、二周向拟免听的课程的任课教师申请免听,任课教师在“免听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学生将“免听申请表”于第一周星期五17:00前交该门课程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处,由学院在网上审查免听学生手续。学生必须完成(1)(2)两项,免听申请才有效。
教务处在下学期第二周星期五在选课系统中公布免听课程的选课,申请免听的学生届时务必在选课系统中查询免听课程的选课审查结果。
(三)、剩余学位课程的补选阶段
在此阶段教务处将所有有剩余学位的课程向全校学生开放,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学生没有身份限制。本阶段不接受免听申请。
此阶段不能退选课确认阶段所选的课程,但补选阶段所选的课程可选可退。
(四)其他规则
1.选课学分上限为35学分(含免听、免修课程),已批准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选课上限为40学分。获“学业预警黄牌”和“学业黄牌”的学生学分上限按相关条例执行。
2.同名课程不能重复选课。
四、注意事项
1.先进行网上测评, 再进行预选课。
2.进入选课系统,学生必须认真阅读系统中的操作说明、选课须知。
3.学生的所有选课均要求学生本人在选课系统中输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在规定时间内未选课的学生,不得擅自听课、参加考试,若参加考试则成绩无效。
4.学生可根据教学计划和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的上课时间表来确定需选修的课程。课程类别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选择(双学位、双专业、辅修的课程选“选修”)。
5.上课时间和地点可在选课系统中相应的课程上查询(如无此类信息请到开课单位查询)。
6.个别课程有特殊要求,选课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备注”栏的说明。
7.选课过程中,学生应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尽量避免课程冲突。
8.所有选修类课程必须报请任课教师同意,任课教师不接收的选课,学生必须在选课结束前在网上修改,否则,该门课程最终成绩为“F”。
9.学生应保管好个人密码,若遗忘请到所在学院查询。
10.选课结束后,因学生个人原因导致选课误选或漏选,责任自负。
11.学生需增加或删除所选定的课程均须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内上网完成,超过规定的选课时间,学生只能查询选课结果,教务处不予修改选课数据。
12.学生申请免修、免听的课程均要求上网选课。
13.选课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26536174)。
14.选课结束后可上网在“深大主页--教务信息”网页上查询选课结果和个人的其它信息。
教务处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