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大学党委研工部《关于研究生困难认定及困难资助金使用的意见》文件精神,艺术设计学院针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困难认定及困难资助金发放意见如下:
一、认定资格:申请认定的研究生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必须提供《深圳大学学生2017年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调查表》。
二、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
三、评定时间:2018年4月9日-10日
四、资助等级:学院将根据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划分。
五、认定流程:
1、学生本人提交困难资助金申请表、《深圳大学学生2017年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本班班长处。
2、由各年级长组织各班班长按年级形成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日常生活、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按困难等级进行排序上报,同时要求所有班长及级长在班级推荐意见处签字。每班推荐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
3、各班汇总后提交至文科楼2623-3刘东老师处,截止提交时间为2018年4月8日中午12点。
4、学院将组织教师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量,根据学生提交的《评估表》上的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意见及所附材料,认定学生困难等级,并作为申请困难资助的依据。
5、学院将认定的结果上报党委研工部备案。
六、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
组长:张剑滨副书记
副组长:刘东老师、何维琛老师、陈贤坤老师
成员:本科各年级级长、研究生各年级级长
注:1、申请人员必须提供深圳大学学生2017年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调查表,如不能及时提供,请于后期申请困难资助,具体待学校通知。
2、请申请人员务必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勤俭节约,如经举报,发现不实之处,将收回困难资助金的发放。
3、咨询人:刘东老师;办公地址:文科楼2623-3办公室;联系方式:26558937.
4、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艺术设计学院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附件:困难资助金申请表/files/upload/20180329/63657942436897620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