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1. 参保待遇:深圳市社保局规定,2013参保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待遇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与社康门诊。2待遇享受时间:2013年10月份至2014年9月份。
2. 缴费标准: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今年缴费标准为472.08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282元, 参保学生实际缴费190.08元。
缴费方式:按年缴费,由社保局征收部门从参保学生缴费银行卡扣取。
3. 首次参保学生网上填写时间:2013年10月15至24日;
首次参保缴费时间:2013年10月15日—11月11日;
已参保学生续费时间:2013年10月15日—11月11日。
4. 参保原则:2013参保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工作以自愿参保为原则。
5. 参保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保。
二、参保
1.一般学生首次参保
(1)适用范围:
2013年9月1日前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所有全日制学生;(含专升本的学生)
(2)操作流程
① 网上申报
学生从即日起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社保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选择“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录入身份证号、姓名、学校编号、学号、照片回执号(已有少儿医保卡、大学生医保卡以及成人社保卡无须填写)、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然后提交,确认当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的相关信息。
注:深圳大学学校编号为:660088;
首次参保申请制卡的同学,须先到照相馆拍摄“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片,并获取照相回执原件与照片回执号,再上网填写信息申请参保。
② 确保缴费银行卡余额充足
参保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卡于10月15日至11月11日内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221元,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90.08元,制卡费20元,以备社保局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另:已有少儿医保卡、成人医保卡学生不需缴纳制卡费,社保局系统会自动判断。个人医保扣费、社保卡制卡情况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查询。
2.港澳台、外籍人员、军人学生首次参保
(1)适用范围:
2013年9月1日前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所有全日制港澳台、外籍、军人学生;
(2)参保程序:
①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本人填表后并将登记表内所注明的“应提供的材料” 于10月25日(周五)16:00前交到学院,其中由于银行卡复印件难以辨清账号,参保人须将账号重新书写至复印件上。
②学院统一收集并在表上盖公章后,学院按照学号升序顺序排列好,并将填写好的清单(见附件一)与学生《登记表》一起于10月30日(周三)17:00前交到学生部(收表地点办公楼620-8),同时将清单以公文通邮件方式发至学生部。
③确保缴费银行卡余额充足
参保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卡于10月15日至11月11日内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221元,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90.08元,制卡费20元,以备社保局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
④11月1日学生部向市社保局提交学生纸质参保资料。
三、续保
(1)适用范围
2013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注:(含应届本校毕业并考取研究生的学生);
延期毕业的学生,须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开具延期毕业证明(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开具证明),交到学生部(办公楼620-11房)。
社保局规定,已参保学生不申请停保,则视为继续参保。
(2)操作流程
① 续费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卡于10月19日至11月11日内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212元,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201.12元,确保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即可续保。应届本校毕业并考取研究生的学生,缴费银行卡默认为原来本科参保的银行卡号,如需更改,请直接到南山区社保局申请更改。
个人医保扣费、社保卡制卡情况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查询。
② 进行门诊就医绑定(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看“(五)门诊就医绑定”)
四、停保
(1)适用范围:
2013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注:办理停保的学生,在校期间将无法再恢复参保,请谨慎操作。
(2)停保时间:2013年10月15-18日。
(3)操作流程
可选取以下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
方式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南山区社保局办理停保;
方式二:登陆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进行网上停保。
五、补卡
需要办理补卡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到南山区社保局办理卡挂失与补卡。
六、 门诊就医绑定
所有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选定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办理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方式:
方式一: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社康。
方式二:直接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医院与社康的范围及名称可在社保局网站查询:www.szsi.gov.cn;参保学生绑定社康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七、相关事项说明
① 已办理了统筹医疗保险的学生,如未停保,则需先到原办理单位自行办理停保手续,再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按照“一般学生首次参保”程序办理)。办理大学生医保成功后,需个人到南山社保局申请制卡。(按照上述“(四)补卡”办理制卡手续。)
②已办理了成人医保但未停保的学生,如要办理大学生医保,则需先到原办理社保的社保机构自行办理停保手续,再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按照“一般学生首次参保”程序办理)。从成人医保转为大学生医保,其缴费年限也可连续计算。
③享受深圳市低保待遇的学生无需参加大学生医保。
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与社保机构之间直接发生医疗保障服务关系。大学生医保申请系统维护、相关政策及流程解释权均在深圳市社保局,学校只是组织单位,不持有解释权。如有特别疑问,可登陆深圳市社保局网站(http://www.szgi.gov.cn)查看,或电话咨询12333。
八、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学院医保工作。
2. 各学院要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深圳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
3. 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4. 各学院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组织参保(含社会科学学院、体育部)。
学生部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