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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
根据深圳大学实验与设备部《欢迎我校本科生同学申报二〇一六年度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学生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下文简称“创新基金”)的申报程序通知如下:
一、设立创新基金的目的:
鼓励我院有动手意愿的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培养创新精神、科研素质和实践能力。通过早进实验室、学在实验室,提升同学们了解实验研究与使用各类专业仪器设备以及大型精密仪器的技能,增强实践能力与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科研素养与团队合作精神。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是自选课题,创新基金优先考虑具有一定社会意义、独创性或能结合高级别设计竞赛课题项目,并鼓励我院学生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组队申报项目(如跨学院组队,则需课题负责人为我院学生)。
2.申报项目结题成果是“制作实物作品”或“撰写实验报告”。
3.申报项目必须利用我院实验室设施完成研究成果。
4.申请项目可以是个人单项,也可以是团队项目(参与人员不能超过5人)。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者自拟项目、自主联系导师并填写《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基础实验项目申请书》。
2.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我院实验楼220室高老师处,电子版发邮箱至gaow@szu.edu.cn,电话:26536283。
四、申请表填写要求:
1.项目设定要具体,要提出明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或目标,切勿宽泛。
2.项目要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在2017年9月下旬进行结项评审。
3.项目负责人自行邀请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实验津贴费”建议占全部批准项目经费的30%。
五、立项审批程序:
1.10月12日,学院教学实验中心组成评审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2.10月14日,学院确定15~20个优秀项目报送学校。
六、经费资助与管理:
1.每个项目将视其重要程度、耗材等情况,确定资助金额,金额范围在800—1500元不等,极少数特别重大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00元。具体资助金额以学校审批公布为准。项目经费在次年9月结题通过后实报实销,超额资金自行解决。未完成或评为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报销经费。
2.在次年结题评审中,被学校评为优秀的项目将予以奖励。
3.具体管理办法将在立项结果公布后,向各项目负责人传达。
七、我院可利用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包括:
基础实验室(摄影、版画实验室)、环艺实验室(模型、陶艺实验室)、服装实验室、工业实验室、动画实验室、平面实验室。
本通知及立项申请书可在学院网站主页http://art.szu.edu.cn 下载。
艺术设计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