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注册事项

发布: 日期:2008年02月16日 点击:1376次 
1。学生集中注册时间为2008年2月20日至2月22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因特殊原因在此时间内不能注册的学生可在开学初的第一、二周内补办注册手续。
2.学生注册地点:所在学院办公室。
3.各学院需指派专人(迎新、注册、离校系统责任人)负责学生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