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日期:2008年07月04日 点击:724次 |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学生工作,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齐心协力,共同履行“全心全意、踏踏实实为学生办实事”的宗旨,以“使学生会真正成为为学生服务的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化,学生工作真正的服务化,学生会信息透明化,学生活动特色化;努力探索维权之路,构建为学生办实事的和谐、服务、奋进----以学生为本的学生之家”为目标。我们秉承脚踏实地、自强不息的精神,从学术、文体等方面开展各项活动,以提高同学们的学术氛围、学术水平和文化修养,并培养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和提升创新思维的能力。我们力求促进学生在大学生活中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第十一届学生会任期即满,学院近期将举行第十二届学生会换届选举,为了保证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组建工作地有序进行,特发“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换届公告”。 一、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换届选举大会筹备委员会(共11人) 主 任:党委副书记:何军 副主任:团委书记:李亚娟;辅导员:周礼红;学生会主席:冯泽华 成 员:学生会副主席:周芳、关芬猛、徐小宁; 主席助理:蔡茵、黎舒香; 校团员代表委员:蒋璐萍; 校学生代表委员:肖 潇; 二、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换届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学生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共8人) 组 长:学生会主席:冯泽华 成 员:学生会副主席:周芳、关芬猛、徐小宁; 主席助理:蔡茵、黎舒香; 校团员代表委员:蒋璐萍; 校学生代表委员:肖 潇; 三、计票组:总计票人:辅导员周礼红、副主席周芳; 四、主席团候选人、学生代表产生细则及要求: (一) 组织原则:民主、 公开 、公平、 自愿;
(二) 主席团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三)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四)学生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五)学生代表产生办法及组成 1.学生代表以各班为单位选举产生,以及学生会副部级以上干部; 2.由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学生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3.对审查合格的同学定为正式代表,并公示。
共青团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