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章制度——安全守则

艺术学部安全守则
为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守则如下:

一、认真搞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实验、文明实验,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及辐射等有害物品要分类放置,并指定专人保管。

三、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为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触电、外伤及其它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

四、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内烧水、做饭、就餐、就寝、洗衣服及存放任何私人物品。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特别是失火、失盗事故要及时报案,以便迅速处理。

六、严禁与实验无关的人员随便出入实验室,不准学生在实验室自习,不准随便将实验室钥匙、仪器设备等交学生管理,防止失火、失盗等意外事故发生。

七、下班前,值班人员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关闭门窗,认真检查有无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以上条例望全体师生自觉遵照执行。  

 

艺术学部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