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班级心理委员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之一。在学生部心理辅导中心的专业指导下,在各班级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班级心理委员们践行助人自助,营造健康友爱氛围,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为了激发班级心理委员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更好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心理健康宣传和朋辈辅导的作用,学生部于每年6月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全面评价各学院心理委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现艺术设计学院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对象

学生部心理辅导中心登记在册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

(二)参评条件

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认真参加专业培训,热心帮助同学;出色完成心理委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发现、转介异常情绪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第一阶段:初选推荐。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评选确定出5名优秀心理委员。

考核流程:全院动员——个人申请——班级鉴定——学院考核。

考核依据:参考《深圳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学院评价表》/files/upload/20170606/636323425918739133.docx

第二阶段:审核评比。

1. 学生部心理辅导中心审核,根据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从专业学习培训、情绪档案建立、组织宣传活动、关怀帮助同学等方面进行评比。

2. 学生部复核公示,623日公示深圳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名单。

3. 学生部最终确认,629日发文《关于表彰深圳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并印发荣誉证书。

三、材料报送

(一)参评材料

“参评材料包”是《深圳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files/upload/20170606/636323424958089446.docx,其中“班级鉴定”与“学院评价”各不少于20字,班级鉴定由班长填写。

(二)报送方式

电子版:“参评材料包”提交至学院心理辅导工作邮箱593363264@qq.com

纸质版:“参评材料包”提交至文科楼2623-3

(三)截止日期

2017614日下午530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26558937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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