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1)--预计毕业申请

发布: 日期:2010年10月08日 点击:584次 
关于2011届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1)--预计毕业申请 
教务处·2010-10-8 15:27:00 
 
各学院: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要求毕业的学生,应提前一学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的规定,现请各学院前来领取2011届本科预计毕业申请工作的相关资料,并请各学院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预计毕业申请工作时间安排及申请对象:

1.2010年10月8日—10月15日为2011届预计毕业申请时间。

2.凡是预计2011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包括2006级(含)以上,2007级、2008级预计提前毕业的学生)都必须提出预计毕业申请,并在教务处下发的《深圳大学2011年本科预计毕业生名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签名,签名的学生视为申请在2011年离校(学生需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与本人取得学分进行比较,若有结业资格不能获得情况产生的学生需慎重考虑预计毕业申请)。 未签名的学生视为不申请在2011年离校。

3.凡已在《深圳大学2011年本科预计毕业生名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签字的学生,视为其已向学校提出了毕业申请。届时若其已修学分数达不到专业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该生只能获得结业或肄业证书。

4.凡已提出预计毕业申请的学生,若需撤销预计毕业申请,务必在下学期开学初第1、2周内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申请在2011年毕业离校。

5.教务处在《深圳大学2011年本科预计毕业生名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名单中已统计相关学生现已取得学分和本学期在修学分,各学院需对结业资格有可能不能获得的学生提出风险警告。

二、《深圳大学2011年本科预计毕业生名单(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填写要求:

1.下发的预计毕业生名单中有关学生个人信息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与招生录取数据保持一致,若需变更,请参照《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人信息是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电子注册所需的内容,因此要求学生认真核实、填写,签名处必须由学生本人签署,今后若发生由于核实、填写不认真而导致的信息与个人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提前毕业的学生,学生在空白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名确认。

3.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及填表说明。

因各学院返回的名单将作为2011届毕结业学生名单,今后有关毕结业生名单的上报和证书制作将以此为依据,因此各学院核实后,请负责核实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名单交教务处219-5室。

                                                                     教务处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