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通知 发布: 日期:2008年10月14日 点击:617次

艺术设计学院05级毕业生:

我校招生就业办向每位毕业生发放就业工作相关资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毕业生领取资料(班长向周礼红老师领取后,分发本班同学):

由大信封分装,人手一份,资料包括三样:《深圳大学2009届毕业生就业手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下文分别简称《就业手册》、《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二、            相关要求:

(1)        详细阅读《就业手册》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就业指南,特别是“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使用方法”一节;

(2)        个人妥善保管好《就业协议书》,待找好工作后,自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3)        《就业推荐表》不得涂改,因此建议同学复印该表,在复印件上填写无误后,誊抄到原表上。

该表由班长收齐后,于10月24日(周五)前交学院学生工作室周礼红老师,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于10月27日(周一)上交招生就业办填写学校意见。

计划出国留学、考研等不就业的同学可不填写《就业推荐表》。

 

该通知已发布在我院网站上,可自行下载。

 

艺术设计学院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