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周末、暑期完成实践学分的通知

发布: 日期:2010年04月02日 点击:1105次 
以下全文及附件下载:2010年关于学生利用周末、暑期完成实践学分的通知 
2010年关于学生利用周末、暑期完成实践学分(必修)的通知
艺术设计学院2007、2008、2009级学生:
按照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学生需在学习期间完成“假期实践”(含“假期见闻”)、“读书报告”等两个实践内容。该两项均为必修的实践内容。如未获得学分,将无法授予学士学位和毕业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假期实践”(含“假期见闻”)为2个学分。(2007、2008级学生需完成)
(1)学生在1、2年级各完成一次假期实践,每次应不少于7天(可含调查策划时间),共2次。可利用暑期或周末进行实践活动。
(2)假期实践既可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自行参与社会各类服务或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可与本专业无关。目的旨在加强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学生在每次实践时,填写《深圳大学学生假期实践考核表》(附件3)。 “实践单位意见”一栏由实践单位、调研单位填写并盖章。如单位无法盖章,可签署单位相关负责人或被采访人的姓名和职务。学生实践无具体对应单位的,可不填写。
(4)学生在每次实践结束后,根据假期实践所获得的感悟、体会、或调查,独立完成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假期见闻。
2.“读书报告”为3个学分。(2007、2008、2009级学生均需完成)
(1)学生在1-3年级每学年完成三篇“读书报告”,三学年共完成9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
(2)“读书报告”是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广泛涉猎中外优秀文化书籍而撰写的读书心得,要求内容真实。每篇报告注明标题、班级、姓名、学号。
3.以上材料上交时间:
2010年9月30日之前,08、09级各班班长收齐本班同学填写的《假期实践考核表》纸质表格,及每人1篇《假期见闻》、3篇《读书报告》的电子文件(每人设一个文件夹,内含四篇文章),刻成光盘,填写好《社会实践考核表上交名单》、《08、09级假期见闻、读书报告上交名单》,一同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周礼红老师处,由学院统一填写《假期实践考核表》“责任教师评语”、评分、登记学分。
07级各班班长收齐本班同学每人3篇《读书报告》的电子文件(每人设一个文件夹,内含三篇文章),刻成光盘,填写好《07级读书报告上交名单》,一同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周礼红老师处,由学院统一评分、登记学分。
4.“读书报告”及“假期见闻”都统一下载相关“专用纸”写作。
专用纸式样请见附件2。
5.严格杜绝抄袭与剽窃。凡有此现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核实后,取消学分,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6.本通知下载路径:学院网站-学生事务-办事指南。
附件:1.《假期实践考核表上交名单》、《08、09级假期见闻、读书报告上交名单》、《07级读书报告上交名单》模板
2.读书报告专用纸、假期见闻专用纸样式
3.《深圳大学学生假期实践考核表》
艺术设计学院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