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橱窗的管理制度

发布: 日期:2010年11月22日 点击:608次 
一 总绪
为了丰富艺术设计学院的文化,充实学院的生活,培养设计学院学生的设计思维,增添学院浓郁的艺术氛围,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从而打造属于我们学院的个性风格。本次的活动是一个长时间的活动,秉承“展示艺术、交流艺术”的文化理念,旨在活跃校园气氛、提供师生方便、让综合性大学散发艺术的气息。
优秀作品的展出让我们的视野更加开阔,让作者创作更加自信,让更多想要展示自己才华的同学找到了舞台,让艺术的风暴席卷整个校园。
二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网站(http://art.szu.edu.cn/)下载《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学院橱窗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2. 然后交给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和秘书部部长签名同意。只有签字的表格才生效。
3. 将有效表格填好之后,可自行前往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找陈老师借用橱窗钥匙,借用时将表格交予艺术设计学院秘书部。
4. 橱窗使用完毕之后由申请人自行撤展。由秘书部负责检查与验收。
三.注意事项
1.表格只有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字盖章方生效。
2.借用方如对于橱窗的使用有任何的疑问,可向艺术设计学院秘书部咨询。我院只负责知道资讯,并不承包搭的所有工作。
3.橱窗一但借出,在展览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与橱窗的损坏都将由申请方负责。
4. 注:
(1)   所有申请请提前5-7天
(2)   表格一式两份,由申请人与审核部门共持有。
(3)   展期即将结束时,请申请人及时做好撤展工作。
(4)   如橱窗玻璃等因布展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 损坏及赔偿
赔偿的方式:
1.由申请方先进行修理。
2.如真的无法修理,我们的将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