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院学生完成假期实践及读书报告的通知

发布: 日期:2012年06月07日 点击:531次 
2012年关于学生利用周末、暑期完成实践学分(必修)的通知
艺术设计学院2009、2010、2011级学生:
按照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学生需在学习期间完成“假期实践”(含“假期见闻”)、“读书报告”等两个实践内容。该两项均为必修的实践内容。如未获得学分,将无法授予学士学位和毕业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假期实践”(含“假期见闻”)为2个学分。(2010、2011级学生需完成)
(1)学生在1、2年级各完成一次假期实践,每次应不少于7天(可含调查策划时间),共2次。可利用暑期或周末进行实践活动。
2010级在一年级已参加《职业生涯规划》调研实践,及部分同学参与了大运会志愿工作,都可记作假期实践,未参加大运志愿工作的学生需在今年暑假前自行完成一次社会实践。
2011级已完成了《职业生涯规划》调研实践和5月的双休日社会实践,均记作假期实践。
(2)假期实践既可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校团委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也可自行参与社会各类服务或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可与本专业无关。目的旨在加强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学生在每次实践时,填写《深圳大学学生假期实践考核表》(附件3)。 “实践单位意见”一栏由实践单位或活动组织单位填写并盖章。如单位无法盖章,可签署单位相关负责人、被采访人的姓名和职务,或活动组织单位负责人及职务。
(4)学生在每次实践结束后,根据假期实践所获得的感悟、体会、或调查,独立完成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假期见闻。
2.“读书报告”为3个学分。(2009、2010、2011级学生均需完成)
(1)学生在1-3年级每学年完成三篇“读书报告”,三学年共完成9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
(2)“读书报告”是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广泛涉猎中外优秀文化书籍而撰写的读书心得,要求内容真实。每篇报告注明标题、班级、姓名、学号。
3.以上材料上交时间:
2011年9月30日之前,10、11级各班班长收齐本班同学填写的《假期实践考核表》纸质表格,及每人1篇《假期见闻》、3篇《读书报告》的电子文件(每人设一个文件夹,内含四篇文章),交班导师评分、登分。之后将电子文件刻成光盘,填写好《上交情况登记表》(附件1),一同交年级级长验收。交学院统一填写《假期实践考核表》“责任教师评语”。
09级各班班长收齐本班同学每人3篇《读书报告》的电子文件(每人设一个文件夹,内含三篇文章),交班导师评分、登分。之后将电子文件刻成光盘,填写好《上交情况登记表》(附件1),一同交年级长验收。交学院教务室登记学分。
4.“读书报告”及“假期见闻”都统一下载相关“专用纸”写作。
专用纸式样请见附件2。
5.严格杜绝抄袭与剽窃。凡有此现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核实后,取消学分,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6.本通知下载路径:学院网站-学生事务-办事指南。
附件:
1.《读书报告、假期见闻上交情况及社会实践考核表上交情况登记表》
2.读书报告专用纸、假期见闻专用纸样式
3.《深圳大学学生假期实践考核表》
艺术设计学院   2012年6月7日
附件下载:2012年关于学生利用周末、暑期完成实践学分的通知_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