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3万元征集LOGO

发布: 日期:2011年04月06日 点击:10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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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与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LOGO设计的公告
为塑造中心形象,打造中心品牌,扩大对外宣传,创新中心特于4月份发起“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LOGO征集”活动,竭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起和举办单位: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5月18日止
三、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LOGO设计征集方案》
四、奖项设置:第一名奖金30000元和证书、第二名奖金5000元和证书、第三名奖金3000元和证书。
希各位设计界有志之士踊跃报名、全力参与,为创新中心设计出精彩之作,与创新中心一道铸就辉煌。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LOGO设计
征集公告
为塑造中心形象,打造中心品牌,扩大对外宣传,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LOGO及应用识别部分”设计方案。
一、创新中心基本情况及职能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ShenZhen State High-tech Industrial Innovation Center)前身为1993年成立的深圳国家电子技术工业试验中心,2010年依据深圳市编办文件《关于组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的批复》(深编〔2009〕117号)文件精神,在工试中心基础上成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建的事业单位。

其主要工作职能是:受委托承担深圳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和市级工程实验室的组织论证工作。负责深圳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建设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基地公共服务和创新能力平台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评估等工作;负责我市申报国家和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初评审及跟踪、检查、评估、验收等监管工作;承担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深圳市政府共建的创新合作项目以及深圳市政府和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或研究机构的创新合作项目,提供配套支持和跟踪服务等工作;承担创新资源池的建设工作,并研究、跟踪、引进创新项目;研究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和动向,承担推动和培育生物、新能源、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体育等产业的相关工作。
二、征集作品概况 
1、征集作品内容: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LOGO(包括部分应用物品)设计方案。
2、业主单位: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3、征集作品地理位置: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
三、设计要求
    1、设计方案须遵循经济、简洁大方、实用、图文表述均须清晰的原则。图案要鲜明生动,寓意深刻,美观独特,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
2、设计LOGO以图形为主,必须体现深圳高技术产业内涵和创新中心职能。
3、LOGO必须体现出中心作用:①为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提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成果撮合交易服务,提供金融衍生品设计、审计、创投等服务。②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
4、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充分体现出创新中心的工作职能和特点。
5、作品的风格不限,但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没有违反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益。凡涉及抄袭、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6、参选的作品应考虑在平面和立体环境中,制作图案的美观性和可操作性。
四、征集要求说明 
    1、参与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并在规定的时间到中心进行现场踏勘。 
    2、采取举行公开竞赛的方式进行。
3、设计初稿获第一名的单位为最终设计入选单位,在获奖后10个工作日内,其必须完成创新中心LOGO的后续修改工作和应用识别部分(包括a:名片、b:信笺纸、c:大中小各款信封、d:大小手提袋、e:纸杯等应用物品)的设计工作。其余单位与中心不再存在任何关系。
4、所有获奖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中心所有,中心拥有修改权以及与其它设计方案合并的权利。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计方案无效:(1)不响应本设计征集方案和设计要求说明的;(2)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踏勘的;(3)逾期送达设计方案的;(4)违反承诺书的任一行为的。
    6、设计单位报送的方案设计文件为8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包括相关资质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备查使用。正本文件应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并由法定或其授权人及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具体编制负责人签字盖章,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文件”字样,其余文件为副本,供评标使用,副本文件和其它资料不得有任何显或隐示设计单位的文字和标记。 
    设计单位应将上述副本文件和密封的正本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7、报名及现场踏勘时间: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2点;设计方案送达截止日期:2011年5月18日。
    五、设计单位职责 
   (一) 设计单位须向中心提交承诺书(附后)。同时说明完善后续设计所需时间。
   (二)设计单位需提供以下文件:
1、按照设计规范要求的深度,提供全套设计方案图纸、CDR或PSD等格式的可编辑图像源文件,包括平面图,效果图等。 
2、方案设计说明书及创意说明。 
    六、知识产权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人独立创作,为第一次发布,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
    2、作品保证不会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设计方必须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原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可进行修改排版印刷文档。
    4、获奖的设计作品,我方支付奖金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5、作品保证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如与现有商品的注册商标近似(界定标准以能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为准,如通不过注册,即界定为近似),设计单位(人)须重新为我中心进行设计。同时,我中心保留追究设计单位(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我中心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7、投稿人至本次活动结束一直未获得我中心采用通知的,可以将投稿作品作其他用途,但必须除去稿件中涉及我中心的任何元素。
8、参加此招标任务者即被视为同意以上7条声明。
七、评奖办法及程序:
本次征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初评:我中心组织评选团队在所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方案来稿中选出15件较高水准的入围作品;
2、复评:由中心和外聘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复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3、奖金及荣誉证书设置:第一名奖金30000元和证书、第二名奖金5000元和证书、第三名奖金3000元和证书。
4、奖金数额均为税前额度,如发生各种税收均由获奖公司缴纳。
(联系人:祖震   联系电话:26037988-829 15012891365)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承诺书
本公司参加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LOGO征集活动,同意按创新中心要求自愿接受如下承诺:
第一条 本公司保证,其参选作品及资料由本公司独立完成,具有著作权所必备的独创性。本公司对参选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 本公司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参选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中可转让的权利(即为著作权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5项至第17项的内容),全部无偿转让给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上述转让的效力追溯自参选作品创作完成之日。
第三条 根据相关法律,参选作品及资料的著作权(即为著作权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17项的内容),本公司保证对该权利做出如下安排:
(1)对于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17项权限,本公司不可撤销地、排他地授权于创新中心行使,本公司放弃行使上述权利,亦不得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行使上述权利。另本公司不可撤销地放弃在作品上的署名权。本公司如违反上述约定,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赔偿给创新中心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公司确认并同意,本公司做出的上述“排他地”转让或授权指排除包括本公司本人对相关权利的行使,创新中心有权随时将上述权利向任何其他第三方进行许可、再授权或再转让。

第四条 本公司保证在任何时候均不撤销其在本承诺书项下所作承诺。

第五条 本公司保证:

(1)本公司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

(2)本公司具有签署本承诺书并履行相应义务所需的全部权利、权力、能力和授权。

(3)参选作品及资料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展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投稿作品为本公司独立创作,为第一次发布,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

(4)参选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作品保证不会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本公司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本公司不会将该参赛作品另行参赛或将其著作权另行转让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6)本公司会按照创新中心要求协助创新中心对作品进行修改或完善。

第六条 本公司因其作品侵权、权利瑕疵、权属不明等原因产生的著作权瑕疵,由本公司承担责任并赔偿创新中心的一切损失。因违反本承诺书之承诺,本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创新中心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创新中心同时保留取消本公司获奖资格的权利。

第七条 本公司在本次LOGO征集活动中获得的奖金涉及到的所有税收由本公司自行缴纳。

第八条 如因本次著作权转让事项发生纠纷,由创新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承诺书的最终解释权归创新中心所有。

本公司对于上述条款及文字的含义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创新中心也已经就各条款内容向本公司做出详细解释并回答本公司提出的所有疑问,因此,本公司特此自愿做出上述承诺。
公司签章: 
签署日期: